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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500万的房,私下与房主交易被中介怒告:我中介费呢?《民法典》解释来了...

法拉理 2021-07-01

买房时为了占些小便宜

稍不注意

既花了“冤枉钱”、

又吃了“哑巴亏”。

近日,“广州普法”抖音号发布的

一条关于找中介买房的短视频火了



为省钱跳过中介私下交易?律师:《民法典》规定,仍要承担中介服务费


网友王先生求助:自己想买一套二手房,经中介介绍,看中一套500万的房子,中介费15万。看房的时候,没想到业主竟然是王先生的老熟人,老熟人事后直接联系上王先生,主动提出跳过中介并降价50万,王先生很高兴,一口就答应了,房子也过户成功。结果中介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说他没有交中介费,王先生感觉自己很冤。


本期嘉宾: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 曾凡星律师


曾凡星律师:王先生一点都不冤,中介公司提供了中介服务促成了双方的交易,那么就应当支付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俗话说得好,做人要将心比心,如果不是中介公司提供了中介服务,老熟人怎么知道你要买房子,你又怎么知道老熟人要卖房子,说到底,你还是利用中介公司的媒介机会促成了此次交易,所以依法要支付中介服务费。



安居才能乐业

房子是人人都关注的话题

《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于房产部分还有哪些变化呢?


定了!《民法典》明确规定,房产70年到期后可自动续期!


曾凡星律师:1、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住宅用地70年期满后怎么办曾一度引发热议。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民法典则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2、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有望免费续期。不过,目前法律及行政法规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缴纳费用及如何缴纳费用上也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个人认为,免费续期的可能性非常高。

3、公寓、商铺、写字楼等没有明文续期规定。首先要界定公寓等是否属于住宅;辨别方法可以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谓住宅用地,指的是居住用地,也即商品住宅之下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70年。而非住宅用地,主要以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为主,使用权40年、50年不等。

房屋使用权性质与土地使用权性质是一致的,涉及商品房的性质只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

根据法律,住宅用地可自动续期,而非住宅用地则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支持非住宅用地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大概率不在豁免之列。我相信后续出台的法规,会对此予以区分,公寓的续期政策应该介于住宅与写字楼之间,偏向住宅的居住属性。


买了房子却无权居住?《民法典》首提“居住权”!


主持人:《民法典》颁布后,居住权成为新增的一大亮点,什么叫“居住权”?与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关系吗?



曾凡星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1、居住权是一种排他性物权,若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就可以排除其他人住在里面,除非得到居住权人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因此,这一规定,对于日后二手房的购买有了一条必备的手续,因为购房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因为,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2、房屋有了居住权负担,除非买方接受这一负担,才能实现流通。但如果房屋本身设定了居住权,尤其是较长时间的居住权,的确有可能对房产本身的交易价格形成一定影响。因为居住权人在居住权期限未届满前可以一直居住在房屋内。


3、居住权适用范围不应超过所有权。目前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设立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如果要进一步贯彻物尽其用的立法宗旨,居住权还可以继续发展,分为社会性居住权和投资性居住权。社会性居住权主要是为生活中的弱势群体而设立,具有扶助、赡养、关怀的性质,这是居住权的初始目的;投资性居住权则能满足人们利用财产形式多样化的现实需求,这或许可以成为将来发展的方向。



《说法》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法宣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近日推出“民法典”系列特别专题,各位网友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咨询,点击“广州司法问律师”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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